Terms of Service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規定 ambiant(以下稱「本公司」)於本網站提供之線上商店(以下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所有註冊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應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範圍)
-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一切與使用本服務有關的關係。
- 除本條款外,本公司亦可能就本服務另行制定使用規則等各項規定(以下稱「個別規定」)。無論其名稱為何,該等個別規定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 本條款之規定與前項個別規定相牴觸時,除個別規定另有特別規定外,應以個別規定為優先。
第2條(使用註冊)
- 申請註冊者同意本條款後,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提出使用註冊申請,並於本公司通知其核准時完成註冊。
- 本公司認為註冊申請者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得不予核准其申請,且無義務說明理由。
- 申請使用註冊時申報不實事項
- 申請者曾違反本條款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核准註冊之情形
第3條(使用者ID與密碼之管理)
-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管理本服務之使用者ID與密碼。
- 使用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使用者ID及密碼轉讓、出借予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同使用。使用者ID與密碼組合符合註冊資料並完成登入時,本公司將視為由該使用者本人使用。
- 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因使用者ID或密碼遭第三人使用而產生之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4條(買賣契約)
- 使用者向本公司提出購買申請,且本公司通知接受該申請時,買賣契約即成立。商品所有權於本公司將商品交付配送業者時移轉予使用者。
- 使用者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不事先通知使用者而解除前項買賣契約。
-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
- 因收件地址不明或長期不在等原因而無法完成配送
- 其他本公司認為與使用者之信賴關係已受損之情形
- 本服務之付款方式、配送方式、取消購買申請之方式及退貨方式等,依本公司另行規定辦理。
第5條(智慧財產權)
本服務所提供之商品照片及其他內容(以下稱「內容」)的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內容提供者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未經授權,使用者不得複製、轉載、修改或以其他方式進行二次利用。
第6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 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
- 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 侵害本服務所含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伺服器或網路功能之行為
- 將透過本服務取得之資訊用於商業用途之行為
- 可能妨礙本公司服務營運之行為
- 未經授權存取或企圖未經授權存取之行為
- 蒐集或累積其他使用者個人資訊等之行為
- 冒充其他使用者之行為
- 就本公司服務直接或間接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之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7條(本服務之停止提供等)
- 本公司認為有下列任一事由時,得不事先通知使用者而停止或中斷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務。
- 進行本服務相關電腦系統之維護、檢查或更新
-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而難以提供本服務
- 電腦或通訊線路等因事故停止運作
- 其他本公司認為難以提供本服務之情形
- 因本服務停止或中斷而使使用者或第三人蒙受之任何不利益或損害,本公司不論原因均不負責。
第8條(使用限制與註冊取消)
- 使用者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不事先通知而限制其使用全部或部分本服務,或取消其使用者註冊。
- 違反本條款任一規定
- 發現註冊資料有不實情形
- 使用者登記作為付款方式之信用卡遭停用
- 未履行費用等付款義務
- 在一定期間內未回覆本公司之聯絡
- 自最後使用本服務起,已有一定期間未使用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使用本服務之情形
- 本公司對依本條採取之措施所造成的使用者損害概不負責。
第9條(退出會員)
使用者得依規定之退出程序停止使用本服務。
第10條(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
-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不存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的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用途適用性、資安方面之缺陷、錯誤、程式缺陷或侵權等。
- 本公司對使用者因本服務所受之一切損害概不負責。但本公司與使用者間關於本服務之契約(包括本條款)屬日本《消費者契約法》所規定之消費者契約時,本免責規定不適用。即使如此,對於因本公司之過失(重大過失除外)所造成之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而由特殊情況產生之損害(包括本公司或使用者已預見或可預見損害發生之情形),本公司仍不負責。
- 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間因本服務所發生之交易、聯絡或爭議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11條(服務內容之變更等)
本公司得不通知使用者而變更本服務內容或停止提供本服務,且對因此造成使用者之損害概不負責。
第12條(使用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得隨時不通知使用者而變更本條款。使用者於本條款變更後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第13條(個人資訊之處理)
本公司將依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妥善處理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之個人資訊。
第14條(通知或聯絡)
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的通知或聯絡,應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進行。除非使用者依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方式提出聯絡資料變更通知,本公司將視目前註冊之聯絡資料為有效,並向該聯絡方式發送通知或聯絡;該等通知或聯絡於發送時即視為送達使用者。
第15條(禁止轉讓權利義務)
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將其於使用契約上之地位或依本條款所生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予第三人,亦不得提供作為擔保。
第16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條款之解釋以日本法為準據法。關於本服務,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之適用。
- 因本服務發生爭議時,以管轄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之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以上